一、 总则
为提高网络空间安全防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开放层次,提高学术水平和技术水平,增进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人才流动与学科交叉渗透,按照相关规定特设开放研究课题。
二、 开放课题的设置、申请与评审
开放课题申请应围绕实验室的年度申请指南,鼓励具有开拓性、前瞻性、创造性和高层次理论和技术的自主创新研究及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项目、鼓励促进多学科的交叉渗透和多部门的联合攻关。项目资助5-10万/项,资助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开放课题的申请者一般应是在职的、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能独立承担研究课题并愿意到实验室进行客座研究的科研工作者,申请者应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同一年度内,每个人只能申请一项开放课题。
实验室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经实验室主任办公会审议,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批准后,正式列为实验室开放课资助。
三、 开放课题承担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课题实施期间,课题承担人为实验室的客座研究人员,每年来实验室进行一定时间的访问研究。课题承担人应主动与实验室确定的合作研究人进行合作,共同探讨课题的研究任务。访问研究期间,应遵守实验室的各项相关规定。
在课题实施过程中,开放课题承担者须按要求每年底提交一次课题进展报告,由实验室组织对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评审意见。课题承担者需在每年的12月30日前向实验室提交当年发表的论文、论著、成果鉴定证书、成果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和论著。
课题执行过程中,如需改变或推迟计划,课题承担人须提前向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阐明原因并征得实验室批准。课题研究若偏离原计划方向,或不能按计划执行,实验室将予以指正;不服从者,实验室有权撤消课题或终止资助。
课题完成后,实验室将组织对课题进行验收或评议。验收通过后,可开具结题证明。结题应于课题执行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课题承担者应向实验室提交课题档案,包括研究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以及相关的原始资料、经费使用决算等纸质和电子材料。逾期不按要求提交者,取消今后申请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资格,并通报其工作单位。
四、开放课题的经费管理
课题经费的各项开支标准,均需严格遵守《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按所在依托单位或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财务制度规定执行。课题结束后,课题研究人员应及时完成经费使用决算。
课题经费分两次下拨,首次下拨时间为课题被批准后的一个月内。课题中期考核通过的课题,将在一个月内下拨尾款。
五、开放课题的成果与署名
开放课题承担人所在单位与实验室共享开放课题的科研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图表资料、模式、发表论文(包括未正式发表的论文誉印本)、技术报告、专利等。科技成果须与结题验收报告一起提交实验室存档。在学术刊物/会议发表的论文应把实验室作为工作单位之一标注,否则不能列入该开放课题的科技成果。
对于开放课题资助的研究成果,应将实验室的名称和作者原单位名称并列署名,要求:
中文: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 网络空间安全防御重点实验室
英文:Key Laboratory of Cyberspace Security Defense (Institute of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六、 开放课题奖惩
对在执行期间无故未按计划要求开展工作,或研究结束期满后未提交至少二篇发表在重要学术会议或核心刊物(或待发表)、标有实验室为主要工作单位之一论文的,视为不合格。2年内不接受其对开放课题的申请,在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上通报并通知本人。
未通过验收或评议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课题。
七、 附则
本办法由实验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